一、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达指定场馆参加体育测试。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补测。体育测试成绩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20%。
二、考生应注意身着适合体育运动的服装和鞋子参加体育测试,但测试时不得穿着校服、运动队队服等具有明显标识性的服装参加体育测试。
三、体育场馆在测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谢绝陪同人员进入。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试场地。
四、考生进入测试场馆后,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检录,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同时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防止运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五、考生参加测试时,球拍等运动器材可以自带,也可以使用考场内统一提供的运动器材,但武术器械、体艺类表演器具和CD光碟等应当由考生自带(具体可参看相关项目“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中的要求)。考生如需穿钉鞋参加相关田径项目的测试,应当自备钉鞋。
六、每场体育测试项目结束后,考生应尽快有序离场,不得围观、干扰考场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得影响其他项目的考生参加测试。
七、考生应注意饮食、交通及测试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保管好随带物品,爱护公物,注意环境卫生,爱护场地器械设施,共同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八、考生应如实向考务组反映自己的身体状况,做到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务必根据本人的健康状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育测试。由于考生个人伤、病等原因当日不能坚持参加体育测试的,成绩以零分计算,学校一律不再另行组织补测。
九、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试,尊重评委裁判。对违纪舞弊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处理。